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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不追究”背后的心机 切勿因小失大

2012-7-14 20:48:24   来源:www.hzpzs.net  阅读数:

  大部分消费者应该都能理解,作为品牌商,是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产品通过何种形式出售,而销售方的产品也必然是由品牌商的厂家通过合法途径供货才能被称为正品的。对于品牌来说,无论是直营店还是授权店铺、加盟商,首先产品的进出货账单必然都是明确而合法的。但是如果熟悉网购的消费者一定也都知道,很多知名品牌的化妆品不止在品牌的旗舰店有销售,而且在众多的店铺街商店都有销售。像欧莱雅、玫琳凯、雅诗兰黛或者大宝,无论是价格上千的奢侈顶级品牌还是低价位的国货,都是在多个网上店铺有售。那么这些店铺都拥有品牌的授权证明吗?

  答案必然是没有,细心的消费者一定观察到,除了品牌的商城店铺,数以万计的网上化妆品店铺都是销售多个品牌化妆品的,作为一个店铺,想要获得这么多品牌的代理权本身就是很困难的事情。所以这些店铺所售卖的产品都不是品牌商授权,所以可以说他们所售卖的产品不是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购进的,如果要从法律途径上来看,这些店铺所售卖的产品都是理论意义上的“非正品”,也就是假货。

  非正品不一定就是假冒伪劣产品,也有可能是未通过正常渠道流出来的品牌工厂货与专柜产品质量上无差别,但是与专柜货相比,这些通过网络销售或者街边商铺销售的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数以万计的店铺销售因为价格差的关系会抢走品牌专柜一部分的客流,但是为什么我们很少能够看见品牌商来联合工商部门打压这种侵权行为呢?

  其实这是很多品牌一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理论认同。品牌商认为,未取得授权的商家在销售自己品牌的产品时会有一定的宣传本品牌的成本,这部分成本不需要自己出,而且建立了自己品牌的知名度。这对品牌商来说是一种没有成本的宣传方式,自然不需要太过介入。但是品牌商在考虑成本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未授权店铺销售品牌产品一方面抢夺客源,另一方面如果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致使消费者有不良反应,那么消费者即使不要求赔偿,但是一定会在以后的购买过程中自动摈除曾致使自己不适的品牌,从这个意义上说品牌商就是彻底失去了这个顾客。所以不要钱的宣传固然看起来和“划算”,但是还是要考虑到品牌的长远发展,勿要因小失大。

  www.hzpzs.net责任编辑:小邢

编辑:小邢: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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