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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夸大宣传 消费者要求维权

2014-3-7 9:17:16   来源:www.hzpzs.net  阅读数:

作为化妆品界顶尖品牌之一的香奈儿,似乎一直都是高贵、典雅、奢华的代名词。可是近日,香奈儿却被卷入了宣传内容夸大虚假的风波中,径直从神坛跌了下来,品牌美誉度开始有了裂痕。



“触肤瞬间,即刻体验提升效果。脸部轮廓有如经过重塑,有效拉提19%,紧致效果明显可见,看起来更年轻。由内而外,重拾完美轮廓。”这是香奈儿紧颜修复系列的的宣传广告语。



“脸部轮廓重塑”、“有效拉提19%”,记者就这2句广告语,咨询了皮肤科的权威专家杨医师。杨医师告诉记者,仅仅涂抹护肤品是不可能有重塑轮廓、有效拉提的效果的。对于脸部轮廓的重塑,到目前为止,只有一种方法,便是注射肉毒素。至于拉提效果,也是不可能达到的。护肤品对于脸部来说,往往仅仅只有滋润保湿的作用。而哪些打出“抗皱”“瘦脸”口号的商家,大多只是噱头。


而如今,国内还没有相关于化妆品“抗皱”“瘦脸”这些功效的标准的政策,也就是说,这些商家的口号是没有依据的,是虚夸的。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与指南》的规定标准,香奈儿明显违反了其中相关的规定。不仅如此,香奈儿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这是因为香奈儿涉及欺骗消费者、夸大虚假宣传等。


随后,记者登录了国家食药监局网站,并查到了香奈的相关产品上的类别是普通类化妆品,并不具备香奈所说的“抗皱”“瘦脸”的功效。


相关政策小知识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5、基本原则


5.1化妆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


5.2化妆品的标签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三)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化妆品命名规定与指南》:


第五条 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一)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二)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三)医学名人的姓名;


(四)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


(五)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七)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


(八)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编辑:黄依芮
本文标签:香奈儿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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