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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消费者组织提议修改化妆品法规中对纳米材料的定义

2012-9-3 16:21:04  阅读数:

  欧盟消费者组织在近日发表提议,提议中有这样一项要求,根据去年欧盟委员会修订的关于化妆品法规中对术语“纳米材料”的定义进行调整。委员会希望在明年开始强制实行对纳米产品定义的新法规。

  

  欧盟消费者组织表示对化妆品纳“纳米材料”的新定义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包括在纳米尺寸范围内的颗粒占0.15%以上的所有材料;

  

  2、 包括可溶性纳米颗粒和纳米材料,此材料巨涌独特设计用来承载可能释放到系统循环中的封装物质;

  

  3、 包括不用于生产但是实际在纳米范围内的副产品;

  

  4、 包括小于1nm的纳米颗粒,如富勒烯;

  

  5、 增加体积表面积比标准

  

  

编辑:晶晶
本文标签:欧盟 纳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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