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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规下月实施

2008-8-30 10:01:18   来源:重庆晚报  阅读数:

本报讯 增白、去痘、抗衰老……化妆品包装上屡见不鲜宣称的“作用”今后将销声匿迹。9月1日起,我国《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化妆品必须标注全部成分,不得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牙膏、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也正式纳入化妆品行列。

  据悉,新规实施有一年过渡期,斗硬执法查处的最终期限为明年10月1日。

 

编辑: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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