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排查工作2023-2-1 9:11:38 来源:大江晚报 阅读数: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中,有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还有5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多为洗发染发、防晒类、牙膏等产品。目前芜湖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组织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涉及到的同批次化妆品。 另外,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23年第1期化妆品质量公告中,在芜湖市某美容美发用品店抽样的,标示为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包装规格为500ml×2,间苯二胺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药监局已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选择正规途径购买化妆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商场小票,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化妆品,可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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