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023-1-17 9:51:34 来源:荆州新闻网 阅读数:
为持而不息纠治“四风”,公安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原政府采购办副主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原负责人熊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7年至2020年,熊瑛在担任县政府采购办副主任及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期间,为有采购需求的业主单位介绍或推荐某公司,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提供帮助。该公司负责人沈某借同学聚餐,分2次给熊瑛2张共计价值4000元的烟票。此外,熊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1月16日,熊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违纪违法资金已追缴并上交国库。 2.章庄铺镇凤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唐先兵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上梁宴”问题 2019年2月,唐先兵在村级财务中以“重点村工作经费、村庄环境整治”的名义,在扶贫办拨付专项资金中列支,违规给时任村委会副主任马朝元发放津补贴6000元。2022年5月26日,唐先兵新房上梁时,宴请宾客8桌,并违规接受凤凰村村组干部张某某等6人购买的烟花爆竹到现场进行庆贺,每人出资200元合计1200元,且其中4名村干部参加了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唐先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2月6日,唐先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罢免其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按程序罢免其县人大代表资格;马朝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违法资金均已追缴并上交国库。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曾凡勇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22年9月23日,曾凡勇向单位递交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报告其将于10月2日在某酒店为儿子举行婚宴,此时曾凡勇未如实报告已于9月4日在酒店宴请五桌,并违规收取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药店老板马某、田某、汪某等3人礼金共计1500元。事后,曾凡勇违规于10月2日再次宴请七桌。2022年11月3日,曾凡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带头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 春节临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安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保持政治定力,坚守重要节点,对各类“四风”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治,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围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公务用车违规更新配备、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等问题,深入查纠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精致走账”、“快递寄送礼品”等隐形变异问题。聚焦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值班值守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 “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荆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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