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化妆品公司传销被罚180余万元2020-9-27 9:48:50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数:
近日,为深入揭露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警示教育网络经营主体,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从2019网剑行动查办的网络违法案件中选取10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发布消费警示。 其中,就包括一家化妆品公司传销案件 公示显示,佛山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为推广其经营的化妆品,委托他人建设了“若琳工坊”网络商城。为牟取经济利益,该公司在其网络商城推行“分销商”奖励制度。消费者通过扫“分销商”的二维码进入商城消费可以成为下一级“分销商”。网络商城分三个层级向各级“分销商”支付佣金奖励。 经查明,当事人网络商城吸收各级“分销商”2425人,通过转账支付“分销商”佣金共204笔。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传销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没1802579.71元处理。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警示,近年来,传销搭上网络虚拟平台,挂上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直销、网络理财等名目混淆视听,但是基本都含有三个明显的传销特征:一是“交纳入门费”,需要交钱或者变相交钱(如购买产品),获得入会资格;二是拉人头,以发展下线获取高额回报;三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计提报酬或返利依据。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轻易听信他人注册不明来历的网站或者手机APP;多途径查询企业证照、经营信用情况;保护好个人信息,捂紧钱袋子,安全放心地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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