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招商网 > 美容日化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公布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涉及高宝化妆品公司等7家企业

2018/8/31 15:35:17   来源:北京晚报  阅读数: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号)。通告显示,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标示为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

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委托方:维真时代(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Dr.magic清爽水润每日防晒露SPF42PA+++;

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珀薇防晒霜 SPF30PA+++、露兰姬娜防晒露(SPF30+)、梦蔻防晒霜SPF45 PA+++和梦蔻防晒霜SPF30 PA+++;

上海娜欧高斯化妆品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Ottie明星防晒+护肤套装;

仙迪达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伊贝诗清爽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 PA++++;

上海宝丽妍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宝丽泊菲多重修护防晒霜(面部)SPF30 PA+++;

天芮(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的法国天芮羽薄轻滢凝妍防晒乳SPF25 PA++和天芮羽薄臻效润白防晒乳SPF30+PA+++;

广州蔓蒽施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


其中此款化妆品,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并经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


记者了解到,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防晒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个别产品检出超过规定限值的防晒剂,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广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viko
本文标签:化妆品 
 化妆品品牌推荐

“宝茵”的24小时留香洗涤系列

薇迪娜护肤品

广州蓝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热门资讯
 热门产品
面膜 眼霜 防晒霜 儿童牙膏 护手霜 儿童护肤品 儿童洗护用品 男士护肤品 洗发水 生殖美疗 丰胸仪器 蚕丝面膜 婴儿面膜 复方精油 丰胸精油 玻尿酸
中国化妆品招商网:版权所有 © 2003-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4  服务热线: 0571-85885866
www.hzpzs.net 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