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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化妆品网上仍热卖

2015/7/9 11:54:53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  阅读数:

信息时报记者 于婉珈


7月2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一期“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新光柔迪日用化工厂等6家企业上黑榜,上榜原因是标示生产企业和卫生许可证号均未经许可,这也意味着该企业旗下产品禁止在市面上售卖。记者搜索发现,名录中提到的6种产品至今仍在网上售卖,更让人不解的是,其中有4家为“黑榜”常客。为何违规产品仍在网上售卖?多次上榜企业为何多次“死灰复燃”?截至记者交稿,未能取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复。



违法企业多次“死灰复燃”


记者了解到,此次披露的6家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中,有4家企业早有违规“前科”。


2007年11月,新光柔迪日用化工厂旗下的“柔迪祛斑王”就被深圳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出未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产品中汞含量严重超标。


2014年10月,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妮雅速效增白祛斑王”进入国家食药监总局黑名单。在深圳市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中,并无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假冒深圳企业无证生产。而在深圳信用网上,通过商事登记主体查询,也没有查到该公司的任何注册信息。


更让人意外的是,深圳纤丽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多次通告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竟然可以一次次“死灰复燃”。在2006年7月,纤丽化妆品被当地食药监局曝光其生产的系列化妆品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属非法产品;2008年,“纤丽牌深层美白净肤霜、”纤丽牌祛斑回春素”上榜假冒伪劣化妆品名单。


此外,珠海斗门美法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国家食药监局2011年12月的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中发现汞含量超标。


本应停产化妆品仍在售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中“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责令该企业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5倍的罚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5倍的罚款。”这也意味着以上通报的6种产品均应被没收,新光柔迪日用化工厂、深圳纤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和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应该分别于2007年、2006年和2014年就已停产。


不过,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名录中所提到的6种非法化妆品仍在售卖中。其中美颜宝皇美容祛斑膏销售情况最好,仅其中一家网店,从今年4月9日起至7月8日,已有328位消费者购买,库存仍有八千多件。其次是中华药宝强效增白祛斑套装,仅一家网店短期内就有85名消费者购买,库存还有两万多件。


业界:屡查屡犯因违法成本低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该位负责人认为违法化妆品企业多次“死灰复燃”,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法律法规惩处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并不高。其次,违法企业大多属于小型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减少生产成本,所以才藐视法律,不按要求行事。该负责人呼吁,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尤其功效型产品,一定要去做了解,增加自己的判断能力,千万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编辑:黄依芮
本文标签:违法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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