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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广告“禁用语”,你都知道吗?

2012-3-18 23:36:39   来源:www.hzpzs.net  阅读数:

    如果说人类生活在广告的海洋里,那么化妆品广告则是海洋中的壮阔波澜。从电视到网络,从报刊杂志到街头传单,化妆品广告无处不在。一个个唇红齿白、玉肌纤腰的明星让人过目难忘,一段段别致、煽情的广告词令人怦然心动,很多消费者均抗拒不了类似的诱惑。其中,非法广告则带给消费者错误的信息,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或欺骗。随着有关部门对化妆品广告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在化妆品包装广告中使用了“禁用词汇”者将受到禁播和查处。

 

 

    一、以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涉嫌违规。

 

    很多人应该记得去年曾被炒得热火朝天的一款“魔力迅白”牙膏,因为在其外包装上打出了“持续使用后有效美白牙齿”、“迅速提升牙齿美白程度”而受到市场的热捧。结果呢?消费者普遍反映即使刷了三四个月牙齿也不见美白。显然,这款牙膏的包装宣传已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而在很多亮肤、祛斑、抗衰老以及彩妆类化妆品广告中,诸如这种以夸大、虚假广告吸引眼球,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和欺诈的情况已是屡见不鲜。

    二、化妆品广告宣传医疗功效或出现医疗术语遭禁止。

 

     在我国《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如在广告宣传中出现“处方”、“药物”、“医疗”、以及出现皮肤病和疾病的名称都不允许。在李湘代言的嗳呵妊娠纹产品广告中因为宣传产品具有修复妊娠纹功效而涉嫌违规。

 

    三、不允许化妆品广告宣传使用绝对化语言

    很多化妆品广告宣传为了制造雷人效果,打出“全球唯一”、“全球最畅销”、“100%安全无副作用”、“纯天然”、“最好”、“最尖端”等字样,当然这类用语是被明文禁止的,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必然会受到处治。

 

     www.hzpzs.net网温馨提示,化妆品广告天马行空,消费者不能以商家的广告宣传作为购买的唯一依据,看清成分是关键,最适合你皮肤的那一款产品,才是最好的。

 

      责任编辑    小陈


编辑:小陈:四川
本文标签:化妆品广告 禁用语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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