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问题化妆品柜台已撤商场得赔2010-3-19 8:27:05 来源:法制晚报 阅读数:
陈女士:我在商场买了一套化妆品,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经医院诊断是化妆品感染。我找到商场要求其赔偿我经济损失。 可是商场表示,实际的化妆品经营者不是商场,而是租赁商场柜台的董某。现在董某已经撤出商场,商场可以为我联系董某,但不能对我进行赔偿。请问商场的解释合法吗? 毛律师: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所以,商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可能还不起债 供货商可单方解约 汤先生:我一直给某酒店供应水泥,但最近听说该酒店被人起诉了,而且对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很大,我担心如果酒店败诉,很可能无力支付我的货款。 请问,我可以单方中止向酒店停止水泥供应吗? 毛律师: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单方中止向酒店供应水泥,而不用担心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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