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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外包装须全线“变脸”

2009-9-17 8:18:00   来源:长江商报  阅读数:

   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必须标明所有成分 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

  10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对化妆品将实施新国标,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且所标注的名称应该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

  大品牌新规前大量促销

  记者在武汉广场Fancl、DHC等专柜看到,和往年9月就开始主推秋季新品的情况不同,专柜上还是只保留着夏季商品。一名专柜售货员告诉记者,每年的九月份都是化妆品换季吐货的时间。夏季商品会打折促销出售,秋季新款也会紧接上市。但今年的新品却还迟迟没有上市。

  多数小商家还不知情

  “完全没有听说过有这则法规。”昨日,记者在江汉路一带的化妆品小专卖店询问卖家,几乎所有卖家都表示他们对这则法规并不知情。

  一位店主表示,自己的化妆品基本上都是最新的。这位店主认为,商品好用是最过硬的,消费者认同就足够了,一定要标明所有成分一类的,在小店基本上做不到。

  消费者态度各异

  潮人于露小姐表示,有没有中文标识并不那么重要。年近五十的张女士则表示,还是希望外包装上写得越清楚越好。

  记者调查中发现,30岁以上的女性对这则规定大多表示欢迎,而比较潮的年轻女孩子们并不太在意。

 

编辑:化妆通
本文标签:化妆品 化妆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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