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将覆盖全国编辑:谭小姐  日期:2013-8-9 14:24:17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建立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为基础,完善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和制度,积极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拓宽不良反应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报送渠道,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为监管部门科学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将搭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级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报告等功能,其他医疗机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和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研究制订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规范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制订的基础性研究,并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建立健全诊断、报告、数据收集、汇总、分析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和质量检查等制度,健全信息报告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2011年~2013年,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区、市)的监测哨点,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和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国的一级监测网络。2014年~2015年,根据工作实际,推进设区市级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建设,形成覆盖各设区市的二级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