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无成分标识化妆品禁售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2010年6月起,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化妆品,其成分必须全部标识,否则将被禁止销售。今后,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包括铅、汞、色素等以往“深藏不露”的化学成分将不得不在说明书中现身。
发表时间:2009-4-7 12:30:12 ||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