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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功能性化妆品将添加“非药品”标识

2017-5-8 14:57:3   来源:商务部网站  阅读数:

据韩联社5月8日报道,为避免诱导消费者将功能性化妆品视作药品使用,韩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化妆品法实施规定》将于6月作出修订,要求改善皮肤过敏、青春痘、妊娠纹、脱发等症状相关的化妆品需在外包装上标注“非预防及治疗性药品”字样。

编辑:黄依芮
本文标签:“非药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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