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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赠送假名牌口红、眼影 经营者:一支口红成本5元

2018/1/17 11:37:28   来源:央广网  阅读数: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李女士前段时间在参加微商举办的微信活动时,以20块钱运费换来了微商所说的“正品大牌眼影”,收到货以后才知道是上了当。

 

 

2017年12月25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参加了“推荐好友送大牌眼影活动”。店主自称,只要推荐3名好友,并支付20元邮费,即可获得价值139元的眼影盘。李女士参加活动后,直到2018年1月3号才收到了眼影盘。不料拆开眼影盘后却发现,自己苦苦等待的快递居然是假货。

 

李女士:“我跟我那个代购聊天,最开始她推荐了一个好友给我,让我加,然后我就问她是不是真的,然后她说之前也做过送眼影的活动,这是另外一个微商,然后我就加了她给我推荐的那个人,转了钱之后还让我三个同学加了她,那天晚上就出了物流单号。过了几天之后,百世汇通说我快递到了,我就去拿,然后拆开一看,是假的,价值可能就十几块钱,根本就不是她说的那种很大牌的眼影。”

 

李女士说,自己收到的眼影盘和店家宣传的网红眼影盘完全不同,从产品包装、质量到使用感受都很差,并且没有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让她不太敢用,只能将眼影盘闲置在那里。

 

李女士:“正品和假的就是有很明显的区别,因为正品的logo印的很清晰,但是假货的logo打印的不是特别好,一看就是假的,而且它那个香味特别冲,没有批号,没有生产日期,(我)不太敢用。”

 

和李女士有相似经历的黄女士,参加的是“加微信免费送口红”活动。活动组织者声称,只要添加店主微信并支付15元邮费,就可获得香奈儿唇釉一只。这一次,店家发货速度很快,可黄女士收到的却是一只满带着“油漆味儿”的假货唇釉。

 

一般来说,除了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免费送礼品”这种高诱惑力的活动外,一些商家还会在朋友圈承诺活动产品为正品,并配有已经收到活动奖品的买家秀的图片,以此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她在朋友圈里发的送眼影的宣传的图片上写着‘送价值139元的网红眼影’”有消费者称。

 

而对于这种商家设置的微信骗局,李女士和黄女士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她们都觉得,钱数不多,就当花钱买教训了,不会再追究下去。

 

针对微商的这种营销活动,记者也采访了做过微商的笪女士。据她透露,这种参加活动的大牌口红是假的,都是精仿的,而且成本极低。

 

笪女士:“她现在在空间里面发的是YSL,但是我问她,她直接跟我说是精仿,不是真的。”

 

记者:“你知道一支口红的生产成本大概多少吗?”

 

笪女士:“可能要看不同口红的牌子,因为我认识一个人,她是专门做这种口红然后售卖的,一支口红的成本特别低,就像奶茶一样。那种自己做的是没有其他牌子的。一百元钱应该能做不少口红吧。不过她自己也在用那个原料,虽然不是什么品牌,但是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性,应该是无害的。”

 

记者从广州一家化妆品代加工公司得知,一支唇釉的批发价在5到7元之间。一位曾经做护肤品生意的网友透露,一般高仿的口红5元的拿货价已经很好用了,而这种劣质的样品装还要更便宜些。

 

据笪女士介绍,除了口红成本低,如果是长期合作的电商,普通包裹的运费也就3、4块钱。

 

记者:“他们给快递公司的快递费是多少?“

 

笪女士:“一般的快递费是3到4元钱,要比我们平时自己寄快递便宜不少。”

 

如此算下来,口红加运费的总成本不超过13元,低于黄女士和李女士她们支付的15、20元的邮费。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指出,这实际上是一种利用微信行骗的新花样,比之前的“集赞送礼”方式来骗运费更隐蔽。骗子通过消费者自付远高于包裹货物价值的邮费来赚取差价,用于行骗的常见礼品包括化妆品小样、生活用品以及看上去比较贵重的首饰等等,消费者看介绍时感觉“高大上”,而实际上货物本身非常廉价,根本就是连运费都不值。

 

至于微商这么做的目的,并不只是赚取差价那么简单。做过微商的笪女士透露,这么做是为了积累客源,为接下来发产品广告做准备。这些微商招代理,第一步也是让代理们申请微信加满5000人以上。

 

消费者李女士认为,这是为了引流,推销微商自己卖的美瞳产品,送眼影盘只是加人的手段。

 

针对这种微商营销行为,作为第三方平台的微信,对此又是否知情呢?记者采访了微信的客服人员,这位客服人员提到,近期确实收到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看来,这种营销方式已经屡见不鲜。同时,我们的记者也就一些消费者反映的,有些投诉举报可以成功、有些不成功的现象,询问了这位客服人员。他回应说,并没有统一判断标准,在填写投诉举报资料合格的基础上,由系统随机挑选百分之八十为投诉成功。

 

此外,这位客服人员还介绍,投诉成功后消费者的手机会收到一条短信,明确提交已经成功,被投诉的微商微信号将会被封号。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处理措施。

 

尽管微信会对此类微商采取封号等措施,但目前微商群体还是比较难以管理的。对此,重庆市工商局沙坪坝区新桥工商所所长李治友提示,通过微信平台很难找到微商本人,同时这些产品一般价值偏低,鉴定真伪却需要几千元,很多消费者因维权成本较高而放弃投诉。此外,快递公司是否向商户返还部分物流费,取证难度大。朋友圈里的“口红”骗局不过是众多骗局之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儿,切勿贪小便宜上当受骗,购买微商的东西一定要小心。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陶跃庆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共同就相关话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今天节目里涉及的这类案件中,微商的行为是否违法?

 

胡钢:“根据节目披露的内容,同时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微商销售伪劣或者冒牌化妆品的行为,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同时也可能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另外,相关的司法实践显示,微商还可能会犯所谓的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销售假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这些诸多罪名都和微商有关,而这些事件实际都有相关的司法判例作为基础,因此对于微商的监管应当进一步强化,要加大执法力度。”

 

经济之声:一般消费者应该都知道,15元不可能买到一些名牌的口红的,但是消费者又该如何去证明收到的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呢?像这种很纠结的消费心理,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陶跃庆:“就很多消费者来说,他会觉得在微商群里或者朋友圈里,他们(微商)跟自己基本都是熟人,所以会有一种心理说‘他们不会骗我’,没有心理防备,因为如果骗了自己,实际对微商的影响很大,消费者将他拉黑,或者退出微信群,或者跟微信群的其他人说,这个产品是假冒伪劣的,这对于微商来说影响会更大。因此,我倒觉得一般的微商其实做这种事情是出力不讨好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他可能很少会去冒这个险,因为微商和微店基本都是靠熟人传播。”

 

经济之声:作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记者采访了微信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说,他们是随机的在所有投诉当中挑选80%作为投诉成功,如果查实确实有这样的问题,那就给他关店,除此之外并没有其它处罚。对微信目前的这些做法持什么样的观点?

 

胡钢:“这确实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因为微信相关的经营者自称微信主要是一个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显然它也是个经营者,但它更多是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并不当然地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下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它可能更多适用于《侵权责任法》进行规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对于网络交易平台有一个专条的规定,它其核心意思是,网络交易平台有一个对平台上经营者身份的核验责任,如果核验不实,其要先行承担赔付责任。法律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这种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责任,对于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消费,在法律上提供了多一层保护。而微信或者类似于这种纯粹的信息平台,并没有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一个先行赔付责任,除非是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相关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上面的网络用户,明知或者应知有相关侵权行为的发生而故意为之的,那么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一般来说,微信平台或者类似的社交软件服务,更多类似于一个普通的电信服务,类似于电话局,就像消费者通过电话进行了相关的信息联络,产生了相关实物的消费行为,我们并不能要求电话公司或者电信服务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样的。从这种逻辑上来说,消费者通过微商进行消费,其风险远远大于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消费。”

 

经济之声:去年六月份,浙江警方曾破获一起化妆品造假大案,总计179万件,金额超1个亿,其中资生堂、欧莱雅、联合利华、伊蒂之屋、倩碧等知名品牌化妆品。为什么造假制假的情况屡禁不止?

 

陶跃庆:“当然是利益的驱动。实际上关于名牌仿制的事件层出不穷,原因就在于很多人都认为,名牌相对而言利润比较高,如果能仿制名牌,或者用其他手段让消费者相信自己在做的东西是真实的,那可能会带来非常高的利润。所以严厉打击制假造假,是警方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做得非常好的一件事情。与此同时,也提醒消费者,作为购买者来说,一旦进入到一个微商群里,即便是相信微商,但更要相信产品本身的品质。如果微商群主卖的东西是假冒伪劣的,消费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微商主在对于进的货是否有问题也不是很清楚,那么消费者有必要提醒他,甚至于提醒微商群里的所有购买者,以保护群里每个成员的利益,这样才能够净化市场。”

 

胡钢:”总结相关的案例,我们会发现,奸诈的微商有‘三害’,吹牛、杀熟、不负责任。吹牛是虚假宣传、误导用户;杀熟是绞杀真情、掠夺财富;不负责任是推三阻四、拉黑跑路。所以相较于网络交易平台,微商是一个更高风险的消费场所,消费者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同时,消费者很多时候会有‘四怕’,也称为‘四大命门’,即所谓的男人怕穷、女人怕丑、老人怕死、小孩怕笨。也就是说,投资类的、美丽类的、健康类的、培训类的都属于高风险的消费领域,消费者更需要理性消费、冷静消费和科学消费。另外,对于这些‘命门’,如果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相关的警方报案,向工商、质监等部门报案,尽可能地锁定证据,一位消费者的举报可能会挽救一大批潜在受害的消费者。”

 

编辑:黄依芮
本文标签: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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